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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指定类信托业务
来源: 作者: 时间:2009-4-23 10:15:50
功能及基本介绍:
     湖南信托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单独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行为。公司与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签订资金信托合同,委托人确定运用方式,公司按委托人的指定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
   
成功案例:
     2006年3月1日,湖南信托接受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的委托,受理了一笔指定用途的信托资金,金额15489万元,其中:一年期634万元,二年期2570万元,三年期12285万元。
   
  委托人指定将该笔信托资金贷款给湖南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用于新项目开发,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该项目于2009年3月1日成功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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